节进行滚动摸排,确保开工一个,排查一个,应查尽查。对已经排查出来的问题,严格依法抓紧纠正处理到位,做到“四不放过”,即:问题不查清不放过、原因分析不透彻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
国土资源领域违法案件多发反腐形势严峻
去年以来,信阳市纪检监察部门查处了潢川县弋阳办事处违法违规用地建设案,对该县弋阳办事处党委书记高某予以免职处理,对建设局原城管监察大队队长罗某、中队队长曹某和国土局监察大队原中队长徐某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开封市纪检监察部门查处了通许县人大副主任孙某未经批准改变土地用途,非法占地问题;驻马店市纪检监察部门正在查处驻马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原队长李国斌(副县级)在任汝南县公安局长期间,涉嫌受贿200余万元(其中以低价出售土地受贿50万元)问题;正阳县国土局局长王鹏飞及驿城区国土局局长张冲均在土地整理项目中涉嫌收受土地开发商贿赂100多万元的问题。
张战伟说,从目前查处情况看,涉地、涉矿的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反腐形势严峻。据省国土资源厅初步统计,2007年以来,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共查处违法违纪人员302名,包括处级干部24人、科级以下278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129人,政纪处分159人,追究刑事责任82人。
盯紧8类国土腐败案件
要看牢工程建设领域利用土地进行违法犯罪的腐败“重灾区”。
省纪委要求,要重点解决国有建设用地出让中,规避招标拍卖挂牌、违反规定设置出让条件;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土地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后,擅自调整修改原土地出让条件;土地储备、土地供应和土地出让信息不公开、不对称;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矿业权出让等问题。
根据近年来国土资源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的特点,有8类案件要重点查办。
这8类案件分别是:
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官商勾结、权钱交易,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
在国土资源领域权力运行的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发生的腐败案件;
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擅自改变用地性质获取非法利益以及滥用职权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
矿业权出让审批、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以权谋私和失职渎职的案件;
在国土资源执法中以案谋私和失职渎职的案件;
擅自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
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土地、矿产开发利用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
在土地、矿产开发利用中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案件。 上一页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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